第三批两类公司试点扩围 敲定11家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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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底,备受瞩目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名单再次扩大。近日,《证券日报》记者从权威知情人士处获悉,第三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名单最终锁定了11家央企,其中包括两家能源相关央企和一家贸易物流相关央企,此外还有目前已知的华润集团、AVIC和中材集团。
继华润集团和AVIC分别于12月17日和18日被确认为第三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后,昨天晚上,中国工程国际(002051)宣布,该公司控股股东中材集团已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之一。到目前为止,在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青提出的“初步考虑10家左右新的央企投资国资,开办试点企业”的建议中,有3家央企率先“露脸”。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进一步扩大两类公司试点名单,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监管由企业管理向资本管理转变的必然要求。根据改革方向,今后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将逐步转变为少数国有资本经营公司、部分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少数专门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产业集团。因此,原则上,除少数适合产业集团化的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外,其他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要么重组为以金融投资为主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要么重组为以产业投资为主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刘兴国预计,下一步,已经进行混合改革试点或经董事会授权的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有望逐步进入“两型公司”试点范围。
目前,在中央企业层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确定了两批10家试点企业,包括8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即SDIC、中粮集团、神华集团、宝武集团、中国五矿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交通集团和保利集团;这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诚通集团和中国国鑫。
“SASAC选择第三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主要是从企业的发展战略、盈利能力、董事会建设和关键运营能力等方面考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按照国有资本运营模式,进一步加强授权是实施“两型公司”试点的重要内容。
虽然今年7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试点改革的实施意见》,但它明确了“两型公司”的总体要求、试点内容、实施步骤、配套政策和组织实施。但是,周认为,省市国有企业如何组织企业形成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政府,中央企业如何组建两类公司,省市国有企业如何在《指导意见》框架下实施两类公司。
刘兴国还告诉记者,对于“两类公司”,仍有两个问题需要高度关注:一是投资公司和平台公司的定位。虽然文件明确界定了这两类公司,但在实践中,可能很难禁止这两类公司跨国经营;二是授权边界问题;授权过少不利于充分激发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的积极性;过多的授权可能导致监管不足,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管理层为所欲为,这不利于国有资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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