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层级国企改革全面铺开 央企集团层面混改有望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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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无疑是国有企业进入深水区改革的关键一年。仅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角度来看,在前两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相继推出的基础上,第三批试点企业名单迅速出现,第四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悄然部署。
然而,应该注意的是,虽然中央企业混合改革的范围已经广泛开放,但主要集中在子公司一级。截至去年年底,中央企业各级子公司中有三分之二以上实现了混合所有制,且子公司级别越低,混合所有制程度越高。四级以下中央企业90%以上的子公司实现了混合所有制。但是,从中央企业的角度来看,只有中国联通(600050)(港股00762)、上海贝尔和鲁花集团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苏宁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中心主任黄智龙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从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来看,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面临两大困难:一是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和紧迫性不高。主要原因是中央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没有明显恶化,导致改革动力不足;第二,社会资本的观望情绪也很严重,尤其是民营企业在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参与混合改革后可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混合改革过程中如何保护自身利益还没有成熟的机制。
事实上,为了进一步推进自下而上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今年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了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视频会议,在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时,提出下半年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从子企业层面提升到集团层面,稳步推进两三个中央企业集团的股权多元化。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推进中央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是今年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探索,对于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从现实来看,在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推进混合改革,既有中央政府的要求,也有长期探索的现实基础。随着中央企业集团层级分类工作的完成及其向二、三级子公司的延伸,为探索中央企业集团层级混合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推进混合改革,可以更好地表明中央政府决心解决公司治理结构和中央企业运营效率低下的问题。”黄智龙表示,以前,在大多数情况下,混合改革集中在中央企业的子公司层面,盈利能力一般,发展前景不明朗。因此,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普遍较低。今后,随着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改革范围的扩大,将更有利于调动社会资本的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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