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贯通支撑“三大战略”国家高速公路主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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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1月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三大战略,发挥公路支撑引领作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
(一)通过三大战略性国道主干线的支持
以连接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服务京津冀协调发展、穿越长江经济带的国道主干线为骨架,加快国道主干线不相连路段建设,建设支撑三条战略性国道主干线的高速公路,推动形成陆海联动、东西向开放的综合开放新格局。同时,加强国道主干线拥堵路段的扩能改造和综合提升通道的服务能力。
(2)开放地方高速公路省际通道
支持建设纳入省级规划、能形成省际对接通道、对区域发展意义重大、对国家高速公路网起到平行分流和衔接改造作用的地方高速公路,提高国家高速公路的辐射广度、连通强度和机动性灵活性,促进相邻省份之间的经贸往来和人员往来,充分发挥地方高速公路对国家高速公路的互补作用。
(3)主要城市群内的顺畅城际通道
依托国家高速公路主通道布局,加快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高速公路网建设,加快成渝、滇中、黔中、一带一路两大长江中游核心区域高速公路网建设,促进核心城市与重要城镇直接对接。
(4)疏通主要节点城市的通道
立足更高层次,发挥主要节点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推进城镇化区域一体化发展,培育和强化几个重点经济区和一批中心城市的发展要求,加快疏导进出城市的繁忙路段,合理建设城市高速环线,提高核心城市内外交通衔接水平。
(5)推进边境口岸高速公路建设
围绕新亚欧大陆桥、中国-蒙古-俄罗斯、中国-中亚-西亚、中国-印度支那半岛、中国-巴基斯坦、孟加拉-中国-印度-缅甸等一带一路国际经济走廊,加强内蒙古、新疆、云南等省(区)重要边境陆路口岸与国内公路网的连接,提高内外交通互联互通水平。重点支持建设连接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港口的高速公路。
(6)推进沿海港口高速公路建设
以区域深度空扩张和产业梯度转移为重点,完善沿海港口和公路的集散网络,增强沿海港口与内陆腹地的快速联系。重点支持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港口至内陆腹地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宁波-舟山、青岛、厦门、营口等主要港口高速公路建设。
(7)推进沿江港口高速公路建设
按照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的总体规划,推进沿江高速公路建设,扩大港口内部辐射范围,提升重庆长江上游和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南京区域航运物流中心和沿江港口的集散能力。推进三峡跨坝高速公路建设。
(8)推进连接民用机场的高速公路建设
进一步加强与国道主干线和区域节点城市的便捷联系,扩大机场服务范围,增强对外开放能力。重点推进连接北京新机场、成都新机场、厦门翔安机场等新机场的高速公路建设,优化完善广州白云、南宁武宿、兰州中川等现有机场的高速公路集散网络。
意见指出,要继续加大汽车购置税等中央资金的投入,积极支持专项建设资金的使用,推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纳入实施意见。中央有关部门要重点推广高速公路节地技术和模式,严格执行公路项目用地计划,提高公路项目土地利用率。省政府应根据实施意见保证土地使用。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充分发挥商业性、发展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平台的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鼓励优质企业发行公路建设公司债券。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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