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修改土地拍卖规则 堵“1元”房价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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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2月8日电(记者赵辉)2月7日下午,郑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房屋)使用权网上挂牌招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住宅用地拍卖提供了更加完善的规定。这份《通知》被认为是对年初土地拍卖中“1元”房价精彩报价的“封堵”。
《通知》的核心内容是,当地价达到“导火索”价格后,那些接近房价平均值的人就会得到它。
2016年10月31日,郑州市发布了《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限价招标暂行办法》,并引入了所谓的“熔断机制”,即在土地出让中,网上报价超过50%。在费率上,暂停网上报价,采用“限定地价、竞争性房价”的方式,即确定地价,参与网上拍卖的竞买人争夺综合房价和综合房价报价。
数据地图在郑州市房管局交易大厅办理手续的市民。胡颖摄于2017年1月22日,郑州市北龙湖、白沙地区的住宅用地正在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触动了“导火索机制”,提前“引爆”。然后,按照当时的规定,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报出未来住宅建筑的“综合房价”,价格最低的中标。
因此,在牟正初(2016)198号地块触及5.4亿元(底价约为4643元/平方米)的底价后,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以1元/平方米的综合房价中标。这就是当时舆论关注的“1元”房价。
然而,面对" 1元"的房价,政府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紧急叫停了当晚涉及的五宗土地交易。
郑州市“土地限价和房价限价”规则的出发点是稳定土地市场的高烧,进而稳定房价上涨。然而,由于缺乏一个明确的综合报价最低金额,有一个情况下,住房企业钻空儿童。
以“1元”房价为例,如果这笔交易成立,意味着征地企业将承担5.4亿元的地价成本(融合价格),同时也将接受不高于1元/平方米的市场需求,后果不堪设想。
本《通知》规定,郑东新区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出让前,需确定地块综合房价最高限价,并根据融合地价、房屋建筑安装费用、各项税费等确定房屋成本价指导价。,从而保护公平竞争。土地价格达到融合价格后,将对综合房价进行一次性网上竞价,按照价格最接近房价平均价格的原则确定土地竞买人。如果土地竞买人所报价格低于房屋成本价指导价,则视为无效。
即“融合后接近平均房价的人”。
同时,通知还要求,竞买人在以“限定地价和竞争性房价”的方式获得新商品房项目销售用地时,应在严格监管下公开向社会出售,以确保商品房销售的公平、公正,防止暗箱操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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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郑州修改土地拍卖规则 堵“1元”房价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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