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助力春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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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又是忙碌农业的一年。为保障春耕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29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农业领域失信联合处罚合作备忘录》,以加快农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处罚机制。
新华社记者董军、胡伟
北京——忙碌农业的又一年。为保障春耕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29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农业领域失信联合处罚合作备忘录》,以加快农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处罚机制。
农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效益、农民收入和农村绿化。2016年,各地农资打假监管工作继续实施,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损害农业的行为,取得显著成效。但是,假冒伪劣农资案件仍时有发生,农民对农资质量信心不足,基层监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市场监管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根据备忘录,29个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监督人采取一项或多项纪律措施。
其中,除了农业部门单独采取的限制或吊销相关行政许可和资格等惩戒措施外,还包括政策支持和市场监管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如严格审查不可信任企业发行公司(公司)债券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行为,并以不可信任企业的不可信任地位为审慎参考,享受优惠政策支持。
同时,农业部将定期汇总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失信信息,并在中国信贷网、农业部网站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布,逐步建立定期通报惩戒效果的机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建立以信息公开为手段、信息收集与共享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违法违规、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加强各地农资监管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
当前,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是政府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加强事后监管的重要领域。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该备忘录有利于相关部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通过综合手段加强事后监管,发挥信用约束的导向作用,使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程建林认为,这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在农业领域签署的第一份联合学科合作备忘录,对进一步推进打假专项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业内人士表示,推进农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新型农业监管体系的基础。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资领域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发布,建立农资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为市场监管和政策支持提供参考。无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检验不合格、造成重大事故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实行联合处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此前发布的《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农业部将支持地方政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鼓励种子、农药、兽药等行业协会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估。
同时,加快完善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黑窝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执法威慑力,加快重点农产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促进社会共治,完善长效打假机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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