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证监局作出年内首例涉内幕交易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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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新闻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作出本年度第一次行政处罚。根据赵家宁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202条,贵州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赵家宁违法所得294,081.46元,并处罚款294,081.46元。
据贵州省证监局官方消息,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在重庆化学药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药品控股”)组织人力资源部工作,实际担任化学药品控股董事长王秘书一职。数据显示,建峰化工的控股股东为重庆龚建(600939,BUY)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峰集团”),而华谊控股是建峰集团的控股股东。
2015年上半年,建峰化工连续一年半亏损。为扭转持续亏损局面,2015年8月,建峰化工副董事长龚谋谋提出“资产出售计划”,拟剥离全资子公司重庆池源化工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重庆建峰化工有限公司,造成公司亏损,以扭亏为盈,保护品牌。
2015年11月6日,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龚某、化工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王某等人到重庆市国资委主任廖某办公室汇报“资产出售计划”,廖某口头同意。2015年11月15日,化药控股和建峰化工相关人员在化药控股26层会议室就资产出售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会上,龚谋谋建议建峰化工于2015年11月16日开始停牌,该方案和建议得到与会人员一致同意。王和龚是内部消息人士。
在工作期间,赵家宁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内幕信息。根据贵州证监局的文件,2015年11月15日,龚某某等人在化药控股26层会议室开会,讨论资产出售和停牌方案。在此期间,赵家宁去26楼办公室加班整理材料,并听到与会者在会议室外谈话,得知建峰化工准备出售资产并准备停牌。此前,还多次见到建峰化工副董事长龚谋谋,在2015年9月至11月期间到王的办公室汇报化工医药控股董事长的工作。
2015年11月16日(建峰化工“资产出售计划”公布的前一天),赵家宁实际控制并使用其母亲的“和睦”账户购买了大量“建峰化工”,共计11.73万股,总成交额85.99万元。2015年12月16日至18日,赵家宁连续销售“建峰化工”,利润29.4万元。
贵州省证券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赵家宁的上述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决定没收赵家宁的非法所得29.4万元,并处罚款29.4万元。
标题:贵州证监局作出年内首例涉内幕交易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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