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常态化与发审趋严态势“双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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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新股发行正常化和试点收紧是“双重既定”
新华社记者刘辉
在2016年ipo加速后,正常发行已成为资本市场的惯例。在新股发行正常化的同时,更严格的发行和审查的趋势已经确立。
自今年初以来,ipo节奏基本稳定,每周有10家公司发布首次申请。与此同时,在试点过程中参加会议的企业被拒绝的比例逐渐上升,中国证监会对初始企业的批准率进一步下降。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共有162家企业参加了试运行会议,10家企业被拒绝,拒绝率为6.2%;2016年第四季度,共有107家企业参加了试运行会议,有8家企业被否决,否决率为7.5%;自2017年以来,共有175家企业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报告,其中19家被拒绝,拒绝率上升至10.9%。
初创企业的审批率降至新低,也证明了审批更加严格的趋势。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证监会共审结初始企业153家(包括批准、撤回和驳回申请3起),其中131家获得批准,14家被审查企业撤回申请,8家被审计委员会驳回。批准率为85.6%;自2017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共认定了217家初始企业,其中158家获得批准,40家企业撤回了正在审查的申请,19家企业被独立选举委员会否决,批准率降至72.8%。
中国证监会主席刘曾表示:“我们有信心解决所谓的‘堰塞湖’问题...新股发行的数量是越来越少,关键是企业的质量。”
据业内人士透露,新股发行规范化的“双轨制”和审批更加严格的趋势,印证了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堰塞湖”治理的思考。IPO数量的增加和批准率的下降也表明,在首次上市的企业中不存在“萝卜快不洗泥”的现象。
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加强ipo现场检查已成为中国证监会的工作重点之一。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笑君表示,中国证监会在2016年第四季度对ipo企业进行了首次现场检查。2017年,这项工作将继续推进,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尽职尽责,防止虚假申报,严格控制资本市场准入,共同查处上市违法行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规的相关线索将移交中国证监会检查部门处理。
关于上市公司质量和业绩波动问题,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将按照合规和合规的基本原则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关注非周期性和异常的业绩波动,在法律和政策框架下严格控制上市公司质量。下一步,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试点发行的透明度,并及时回应市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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