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住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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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3月15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6个部门出台政策,限制非居民在青岛购房。
新华社记者张旭东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6个部门15日发布政策,限制非居民在青岛购房。
根据这六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在市区范围内,非本市居民的家庭,在申请购房之日起的前2年内,能够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完税证明12个月以上的,限购买一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同时,通知规定,在市区已经拥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非居民家庭,或自申请购房之日起两年内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完税证明12个月以上的非居民家庭,不得临时购房。补领或补发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完税凭证的,不予承认。
根据通知,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将从20%提高到30%,二手房的首付比例将从30%提高到40%。
通知还调整了商业贷款首付比例。在青岛市区,第一套住房的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20%提高到30%,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从30%提高到40%。与此同时,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的贷款将暂停。(结束)
标题:青岛出台住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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