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指引》强化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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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加强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7日发布实施了《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新华社记者潘庆
为加强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证券交易所17日发布并实施了《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指引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落实各市场参与者的风险管理责任,强调债券发行人和托管人的核心作用;注重信用风险的事前防范和化解,要求相关方主动管理信用风险,持续监控、调查和预警信用风险,尽快发现和化解风险。突出风险导向分类管理,将债券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和违约类,对不同风险分类的债券进行差异化风险管理安排;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要求托管人每半年向交易所提交定期报告,偶尔提交高风险债券的中期报告,以便监管机构及时掌握市场风险情况。
据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1月25日公开征求了对《指引》的意见,并在认真研究市场参与者意见的基础上对《指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于其他非机构的具体操作建议,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在《指引》发布后通过宣传和培训予以回应或解释。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一项重要自律规则,《指引》的发布和实施有利于落实市场各方债券信用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各方积极管理债券信用风险的意识,建立持续、规范的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和体系。 实现债券信用风险控制的重点,推进市场化、规则化的违约风险化解和处置机制,加强债券期限信用风险管理,为建立高标准债券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各市场参与者高度重视《指引》的实施,提高债券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系统梳理《指引》规定的各方责任,完善内部制度流程,调整和理顺相应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为《指引》的实施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各市场参与者应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做好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所有存续债券特别是2017年到期的债券进行深入的信用风险监测和分类、调查预警、化解和处置,并按要求提交第一份半年度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及相关中期报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和偿债义务。(结束)
标题:上交所发布《指引》强化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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