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告钢铁规范企业调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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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2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24日报告称,根据《钢铁行业标准条件》(2015年修订)和《钢铁行业标准化企业管理办法》,MIIT对钢铁行业标准化企业进行了动态调整。经过企业自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中央企业初审、专家论证和网上公示,现公布被撤销的钢铁行业标准企业名单和需要整改的钢铁行业标准企业名单。
被撤销公告的29家企业有不同情况。为避免被相关方误读,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公告中一并公布撤销原因。撤销有五个主要原因。首先,为了响应全国要求降低产能的呼声,该公司积极拆除冶炼设备,退出钢铁行业。二是国家明令淘汰的中频电炉设备的违法建设目前已经拆除,但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为了督促企业吸取教训,此类企业的标准化名单将被撤销。第三,钢铁产能违规增加。虽然所有企业都承认错误并进行整改,但为了起到警示作用,此类企业的标准化名单也被撤销。第四,生产一年以上没有恢复,企业陷入严重困难,不能保持规范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企业还撤销了标准化名单。五是未通过相关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查的企业,多数是停产多年、生产经营异常、已纳入关停计划的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说法,被撤销的规格清单并不意味着这些企业不能进行钢铁生产和经营,而仅仅意味着这些企业与规格要求之间存在很大差距。除部分企业响应国家号召自愿退出钢铁行业外,各地要把不符合钢铁行业规范的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加强执法监管。不符合环保、质量、能耗、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企业,应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促进其退出或转型发展。对于已经整改并能够按照标准化条件要求继续规范生产经营的企业,原则上从公告撤销之日起12个月后,可以按照程序重新申请符合《钢铁行业标准条件》。
对于需要整改的40家标准化企业,为切实督促其总结经验,整改到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公布了需要整改的内容。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环境执法监督责令整改,存在的问题包括污水排放超标、无组织排放、应急减排措施不明确、未按要求停产减排等。二是安全执法监督责令整改,存在的问题包括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吊车不符合要求,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受影响区域设置人员聚集场所,气柜与周围建筑物防火距离不符合要求。第三,设备落后,一些企业还有未拆除的烧结机落后设备。第四,由于企业有一段时间没有正常生产,在环保和安全方面规范生产经营的基础还不牢固,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列入标准化整改清单的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的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已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吸取教训,保持规范运作。相关企业应主动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被列入整改名单是对企业的一种提醒和警告,也是一种黄牌警告。一旦企业在一年内被有关部门通知整改,将研究直接取消其规范性清单。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大钢铁标准企业动态调整的频率,一旦发现有企业参与撤销和整改,将予以公告。
附件:1 .被撤销钢铁行业标准企业名单
2.钢铁行业标准化企业待整改名单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工信部公告钢铁规范企业调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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