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要求各省上报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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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5月12日,
据《中国能源报》报道,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文件,要求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提交“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不包括水电)年度建设规模计划。
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提出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分解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规划方案,包括每年新增建设规模、建设类型和建设布局。
具体要求如下:
风电应平衡建设规模与送电和用电的匹配关系,中部、东部和南部地区风电并网规模不应低于规划建议。相应的建设规模应考虑前期下达的年度建设规模和UHV交付基地的建设规模。每个UHV输送基地的风电配置总规模可根据线路上风电传输的最大容量进行配置。
对于光伏发电,原则上各省(区、市)新的建设规模应保持平稳有序发展。相应的建设规模应考虑年度建设规模、光伏领先基地、光伏扶贫和UHV交付基地的前期投入。原则上,除了主要输送太阳能的UHV输送基地外,所有UHV输送基地的光伏发电总规模不得超过200万千瓦。
生物质发电,尽快上报发电实施方案。具体情况可以分解为每年。如果不能计入准确年份,可以列出“十三五”期间的建设规模和项目布局。
文件还指出,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风力发电和沼气发电不受各地区每年新增建设规模的限制。其他类型年度新增建设规模一经确定,各省(区、市)不得超计划安排建设项目。超规模建设的,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补贴资金。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能源局要求各省上报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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