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双向转诊的症状是什么
本篇文章609字,读完约2分钟
这些疾病应该转移到更高层次的医院
1、疾病超出医疗机构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或手术资格的病例;
2.临床危急且难以实施有效治疗的病例;
3.无法诊断的疑难病例;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有限的病例;
5.由于技术和设备条件而无法诊断和处理的病例;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要转送专业防治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的病例;
7.其他符合向上转移的情况。
如何转弯?
(一)各级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和引导患者到签约医生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首诊,首诊医生应当按照常规诊疗进行诊疗或者转诊。
(2)如初诊医生确诊后不能诊治,必须转到上级医院治疗,根据转诊原则,经科室主任(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受影响方同意,由初诊医生登记并填写《双向转诊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上级医院转诊,确保患者安全转诊和疾病及病历的移交。
(3)将“双向转诊单(向上)”的转诊病人转介到医疗机构,由医院双向转诊管理部门进行转诊登记,并负责协调基本医疗保险和后续诊疗程序。
双向转诊原则上按照“基层首诊、有序转诊”的流程实施,但以下特殊情况除外:危重病、急诊、术后随访、精神疾病、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不具备基层诊疗条件的;根据法律法规,需要由专业防治机构治疗的病例;其他不适于基层首诊的病例。
相关阅读:
郑州市出台双向转诊计划,将于2017年全面实施
郑州市双向转诊医疗保险免赔额如何计算
郑州市双向转诊上下位疾病名单
标题:郑州双向转诊的症状是什么
地址:http://www.jtylhs.cn/zzxw/1650.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郑州新车上牌自主选择流程
下一篇:郑州机动车号牌可由车主在家中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