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发文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
本篇文章1786字,读完约4分钟
近日,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海洋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这一重要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实施《沿海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围海造地管理办法》和《海洋检查员计划》,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据《中国海洋日报》5月19日报道,《意见》指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最严格的制度加以保护。近年来,渤海水质和环境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总体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下降。要从国家海洋生态安全、实施京津冀协调发展国家战略和环渤海地区民生福祉的角度,更加重视和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意见,有必要加快编制和修订海洋空室计划。按照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要求,抓紧编制渤海省级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同时制定area/き だ海域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差异化配套政策。率先启动新一轮渤海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订,提高空海洋生态保护区的比例和管理要求;开展渤海海岸带综合保护和利用试点。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入海污染物的联合防治。全面开展环渤海污染源调查,提出非法和不合理排污口(河流)入海清理整改清单,形成集中排放和生态排放区域选择建议,推进整改落实;以天津为例,加强与沿海水域水质评价目标的衔接,逐步实施总量控制制度,以保护环渤海地区生态系统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强与“河长制”的衔接,率先在秦皇岛开展“湾(滩)长制”试点,并在环渤海地区全面实施。
根据意见,有必要加强对空.海洋资源利用的管理和控制提高进入生态环境的门槛,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严重超容量和用海,促进海洋资源利用方式向绿色生态化转变;暂停渤海填海工程的验收和审查,暂停渤海区域用海规划的验收和审批,暂停渤海年度填海计划指标的安排,对渤海填海工程进行深入的后评价,为制定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填海控制措施提供依据;暂停选择和划定临时海洋倾倒区,调整和完善海洋倾倒区布局,禁止向海域倾倒除疏浚物以外的废弃物。
《意见》建议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加快海洋保护区建设,建立海洋保护区分类管理制度,全面开展保护区开发活动专项检查和清理,推进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尽快出台海岛保护名录;加强自然岸线的保护和恢复,严格执行自然岸线保留率控制目标,划定三类岸线: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通过退滩(湿)退堤入海的方式,做好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辽河口、黄河口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编制“蓝湾”、“南红柳”和“生态岛礁”修复修复计划、项目库和年度计划。
《意见》要求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价。加强“一站多能”和县级以上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建设,重点建设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渤海海洋生态背景调查和第三次环境污染基线调查,制定渤海污染差异排放标准,完善海洋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方法。
《意见》强调,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风险的防控。严格控制和全面排查渤海海洋油气勘探开发的环境风险,完善海洋应急监测和处置预案,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加强海洋生态灾害形成机制和海洋自然灾害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构建各级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监测体系,完善海洋生态灾害应急预案。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海洋监察员的执法和责任考核。实施国家海洋检查制度,检查填海控制措施、重点河口湾管理、自然岸线控制目标和海洋生态红线系统的落实情况;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种污染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快渤海近岸海域水质评价,建立自然岸线保留率管理和控制目标责任制。
《意见》提出,要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关键问题的研究,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整合现有专业科研力量,依托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搭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研究平台,建立联合研究机制,形成渤海资源与环境关键问题联合研究力量,尽快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政策、制度和技术研究的突破。
据悉,该《意见》基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从规划引导、系统治理、严格保护、风险防范、能力提升、执法监督、科学研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渤海环境保护的“组合拳”。团结各级海洋部门共同努力,共同推进渤海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标题:海洋局发文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
地址:http://www.jtylhs.cn/zzxw/16720.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