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管理条例征意: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倒工业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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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5月23日,
近日,水利部就《地下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意见草案明确规定了污染防治、地下水超采等内容。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倾倒废水,对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企业,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外,还可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意见草案,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地下水条件、气候条件和水资源战略储备需求,合理确定地下水战略储备的规模、范围和布局规划,制定战略储备使用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除特殊干旱年份和重大突发事件外,不得动用地下水战略储备。地下水战略储备应优先保护城乡居民生活用水。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地下水管理条例征意: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倒工业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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