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公安局下发通知明确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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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民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保障民航旅客安全,规范民航安检,积极应对社会关注,5月23日,中国民航公安局发布专项通知,进一步明确旅客使用护照乘坐国内航班的相关问题。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可以作为有效的航班识别证件,用于办理国内航班的购票、登机和安检手续;旅客在办理国内航班的购票、登机和安检手续时,应使用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
中国民航公安局热情提醒乘客,身份证过期后不能继续使用。有效期届满,可换成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居民身份证申领单》,凭本人近期免冠身份证,加盖户籍专用章,注明有效期。根据通知,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应本着“方便、服务”的原则,为有需要的旅客发放临时身份证明,确保旅客顺利出行。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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