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利好: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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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5日电(记者周磊)中国经济网记者5月25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落实国务院清理和规范企业收费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5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的通知。
通知的主要条款包括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的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根据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户协商确定;取消企业为执行国家强制性实名制要求而收取的公民身份认证服务费用;降低人口信息发展服务收费标准,每次收费标准由50元调整为25元;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和公民按规定提供服务不得收取费用;公安部加强对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的监督和指导,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违反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依法从重处罚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强调,上述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以前的规定与本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链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政府定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7]928号
公安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和规范企业收费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现就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的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你部所属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取消实施国家强制性实名制对企业收取公民身份认证服务费的要求。
三、降低人口信息开发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每次50元调整为25元。
四、按规定为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和公民提供服务不得收取费用。
五、请加强对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的监督和指导,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违反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依法从重处罚。
六、上述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
(主编:严明喜)
标题:政策利好:公民身份认证服务收费政府定价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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