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将其分为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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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费率体系,有效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郑州市将从今年10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新费率启动后,我市工伤风险分为八类,实行不同的基准费率。第一至第八类被控制在该行业雇员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和1.9%左右。
此外,各行业的利率水平由利率浮动法决定。第一类产业分为三个等级,即按基准利率浮动120%和150%,第二类至第八类产业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按基准利率浮动120%和150%或80%和50%。
在此基础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将根据工伤保险费的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职业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并可根据上述因素每一至三年的变化,确定该费率是否在行业内不同费率之间波动。对于符合浮动条件的雇主,他们可以一次上下浮动一到两个档位。总体规划区内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的基准费率。风险水平突然上升的单位可以一次上升两个等级,并以适当的形式得到通知,给予警告和警戒。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已于9月25日前完成,并将从10月1日起按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征收。
标题:郑州市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将其分为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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