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微信卖烟被判刑 站上法庭还不知道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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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卖香烟为什么是违法的
烟草是专业商品,必须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许可销售必须有一定的经营场所。 王先生两个条件都不具备
这些东西我不想卖,不能卖
法律禁止或限制经营的产品,如烟草专卖品、食盐、枪支、弹药、管制工具等
达州市达川区的小王从中专毕业后,看到微商很生气,就进入了这个领域。 一开始在朋友圈卖口罩,但利润不高。 后来王先生跳槽了,用微信的朋友圈卖烟,几个月就赚了1.5万元。
在王先生高兴的不久,警察拜访了他的家。 昨天,成都商报记者获悉,达川区法院认定王先生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但是,在站上刑事法庭之前,她还说不知道在网上销售香烟是违法的。
为了赚钱,钱不够
女孩子在微信上卖烟
年6月,17岁的王先生从达州中专毕业,家人送到化妆培训学校学习3个月后,王先生在化妆店里找到了工作。
“化妆技术更好,一个月工资才1000元以上,不久就2000元了。 ”。 昨天,王先生的父王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家庭经济条件不好。 从那以后,她自己赚钱自己花。
在化妆店里工作期间,小王也在网上销售口罩,以提高自己的业绩。
半年后,王先生觉得自己挣的钱不够。 王先生说:“在这期间,她没有赚到钱,心里很痛苦。”
年12月,王先生看到网上招聘销售香烟的代理人,她产生了转行的想法。 年2月,她正式开始了在网上销售香烟的生意。
钱确实来得早
几个月内就需要1.5万元
年2月7日,小王第一次从成都人李某处购买香烟,开始了自己的微商。 利用自己在网上卖口罩的销售经验,她在朋友圈大量发送香烟照片,进行销售。
一只大熊猫的香烟以160元到220元的价格购买,从280元到300元销售。 王先生说:“从别人那里买下来送给顾客,她不到一两天就得下楼送货,感觉比以前赚的钱要多。”
之后,王先生在qq、微信平台上,通过互联网支付的方式购买了大熊猫、硬玉溪、阿诗玛、鸭绿江等香烟,销售给达州客户发货。 “我问她生意怎么样,她说还行。 ”。 王先生说。
9个月来,王先生通过微信、qq平台,销售烟草5万多包,盈利1.5万多包。
没工夫高兴警察来找房子
王先生在微信上做了销售香烟的生意后,顾客也增加了。 无暇体会“创业成功”的喜悦,小王的“生意”推翻了。
年10月27日,王先生的“高级代理”李某被淮安市公安局拘留,“高级代理”吴某被河南驻马店公安局南海分局立案调查。 两人分别供认了底线——达州的王先生。
据公安机关调查,王先生于年2月7日首次向李某购买香烟,至年11月1日被捕前一天,采用支付宝( Alipay )方法与李某交易88次,交易金额为38808元。 另外,王先生向河南大学生吴某购买香烟,交易48次,交易金额为19297元。
年11月2日中午,王先生给顾客送货时,被蹲在她家楼下的达州市公安局刑警逮捕,当场扣掉了10只大熊猫的香烟。 警方在她家搜查了玉溪6条、万宝路1条、阿里山1条。 不久,公安机关因涉嫌非法经营对王先生进行刑事拘留。
在网上贩卖香烟犯法的少女被判11个月监禁
今年8月24日,王先生因犯非法经营罪,被达川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法院判决没收其犯罪工具和香烟,收缴非法所得1.5万元。
“她站在法庭上。 我不知道在网上卖烟是违法行为”昨天,达川区法院法官柏燕介绍说,王先生年轻,比较单纯,不擅长法律,在法庭上坦白了自己犯下的罪行。
柏燕表示,烟草是专营商品,需要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后销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才能获准销售,如王先生在微信上销售烟草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张杨(照片由达川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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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微商是否涉嫌非法经营?
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
烟草是国家专营专卖的产品,限制经营,销售烟草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 法律禁止或限制经营的产品,如烟草专卖品、食盐、枪支、弹药、管制工具等。 一些通信产品,如电视卫星接收机,有销售和安装的资格。 法律禁止生产、销售或者设置的,不允许买卖的另一种限制经营的产品,需要许可,未经许可进行生产、安装、销售等活动,将构成违法经营罪。 在网上通过微商等进行销售,同样构成了这个罪。
原标题:微商在卖烟的车站出庭不知道犯罪
标题:“女孩微信卖烟被判刑 站上法庭还不知道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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