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局原局长一审被判无期 “京A”车牌造就成千上万巨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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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判决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受贿2390万元的案件,法院承认检方的指控,一审判处宋建国无期徒刑。
公诉机关表示,宋建国2004年至2004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分别由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刘长青、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企业负责人郭文贵、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华等办理“京a”汽车牌照,索取上述人员授予的财产,
据宋建国委托的辩护人、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律师介绍,法院承认检察院指控的所有受贿罪,判处宋建国无期徒刑,没收所有个人财产。 但是,赵运恒表示,其中宋建国“通过让行贿人在北京融德画廊购买书画的方法,领取他们给予的1530万”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存在争议。 赵运恒说,宋建国向孙士平的画廊介绍委托人买了一幅画,但画的价格不比市场价贵。 他们认为不应该被认定为受贿。 “对一审,宋建国本人认为受贿罪成立是正确的,宋建国本人也认罪了,但这1530万人是宋建国和其他人卖画所得的利益,活着的画家如黄永玉画家的画在涉案的店里明码标价。 郭文贵等人也跟着
法院在判决书中决定,涉案的画并不比普通商品差,每幅画的唯一性不能具有普通商品的市场价格,但其价格居高不下,证明成交后利润巨大。 证据表明,宋建国确实有上述人员向该画廊购买画,是因为宋建国利用职权向他们提供了帮助,这些人员可以通过购买画的方法,即向宋建国输送大量的经济利益,其本质属于金钱权交易。 一审判决后,宋建国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本案的背后,是长达数年的围绕北京a牌照的黑生意。 京a牌照到底有魔力,本案暗示了什么?
根据此前的报道,京a牌照的新车从90年代开始就很少见,通常业主无法处理,交通局内部有些单位还保留着一定的京a照片配额,但管理上存在混乱状态,在公众眼中很少见京a牌照 似乎与“地位”密切相关,在宋建国眼中,这个干净的资源最有价值的现在,包括宋建国在内的12人在北京a号牌交易中被判刑。
作为宋建国的辩护人,赵运恒对此深有感触,由于公共资源分配方法的不合理,这些资源可以被少数人垄断为自己牟利的手段,这应该引起警告。
赵运恒:制度防腐还很重要,应该尽快进入立法层面、制度层面的反腐工作。 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牌照管理存在混乱,类似的腐败事件,公共资源配置,也就是车的品牌这个公共资源,本来就不应该属于社会、属于集团、公共,而应该成为一些领导者自己支配的资源 现在可能有很多类似的情况,但这在资源配置时产生了不公平,造成了社会不公和官员腐败。 还值得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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