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正式实施禁止10岁以下儿童代言
本篇文章625字,读完约2分钟
[新广告法禁止从9月1日起为10岁以下的儿童代言]
真人秀“爸爸在哪里?”给田甜、吉米、森喜朗和王诗龄等众多儿童明星带来了激情,他们在电视广告中随处可见!然而,9月1日之后,这些儿童明星将很难出现在电视和互联网等广告中。根据新的广告法,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为自己说话。
儿童明星接近二线演员
从9月1日起,10岁以下的儿童明星,如森喜菜和天天,谁是因为“爸爸在哪里?”,将告别他们的广告代言人。根据新的广告法,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允许为自己说话。
据了解,随着“爸爸在哪里?”和其他节目一样,影视综艺节目中各种儿童明星的价格飞涨,每天赚的钱越来越多,这让旁观者感叹“一年挣的钱不如一个5岁孩子一天挣的钱”。童星们在接受广告时变得软弱的原因之一是,市场对儿童产品的需求很大,这就要求符合他们产品形象定位的童星们为他们代言。
一方面,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这是因为童星缺乏独立判断事物的能力。一些媒体分析师还表示,广告商可能会邀请年幼的儿童来做广告,并支付代言费以避免限制。因为对于童星来说,他们是公众人物,出现在广告中的行为也属于代言。
相关建议:
新广告法正式实施_ 2015年新广告法全文
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新广告法十大亮点清单
新广告法于9月1日正式实施,解释了五大变化(解释)
新的广告法正式实施:广告中的这些词语将被罚款20万英镑
从9月1日起,新的广告法正式实施,发布虚假广告的最高处罚为200万英镑
标题:新《广告法》正式实施禁止10岁以下儿童代言
地址:http://www.jtylhs.cn/zzxw/2712.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