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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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02年1月2日,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2日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公共培训基地建设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央政府以补贴形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培训基地项目,主要用于公共培训基地的培训场所和培训设施建设。
优先支持省级大型公共实训基地和地级综合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同时,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含享受西部政策的地区,下同)常住人口超过60万、40万的国家级贫困县(区、市),支持建设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县级公共培训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的项目安排应考虑实际培训需求、常住人口数量等。,并参考上述原则。
鼓励地方政府增加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可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实际建设进度分批下达,原则上不超过2年。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发改委印发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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