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红盾保驾“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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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随着全国人大的召开,甘肃地方商务部门聚焦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大家都说,在新的时代,更要同心同德,肩负新的使命,踏上新的征程,开创企业工作的新局面。
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兰州市金轮广场举办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销毁了10类不合格假冒伪劣商品,价值约28.27万元。
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与2016年相比,交通、服装、鞋帽和家居用品仍是商品投诉中“最难”的,数量最多。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司副司长张福介绍说,比如说,一个商人买车后,延迟了产权证的交付;强迫消费者在商店为某个企业购买保险仍然是投诉的热点。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的投诉也很高,投诉仍然是受影响最大的领域。此外,质量抽样令人担忧。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2017年,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首次组织了网上交易产品的抽检,并对京东、天猫等平台上交易的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检。共抽查1642组商品,服装、鞋帽合格率在68%至97%之间;建筑装饰材料合格率低至25%,高至99%;通信产品手机100台,合格率24%。52组办公用品打印机,合格率94%;日用品包有80组(实体店74组,网上交易6组),合格率为65%。网上交易的床上用品有6组,合格率100%。
设置12315绿色通道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服务消费市场不断扩大,服务消费逐渐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消费者投诉也不断增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王海军同志介绍,2017年商品消费投诉13803件,服务投诉15394件,服务投诉数量首次超过商品消费投诉数量。
12315平台的注册总量达到历史最高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在电话、来电、信函等传统投诉渠道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短信、qq、微信等方式接收注册消费者的问题,极大地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2017年共接待注册消费者209,746人,同比增长28.02%。其中,咨询172,032条,投诉29,197条,举报4,995条,建议3,434条,表扬88条,共为消费者节约经济损失44,566,300元。
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和非法活动
据报道,2017年,全省工商系统抽查了1642组商品,其中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抽查了16个品种的1330组商品,包括63组4个品种的网上交易商品,并通过政务网分批向社会公布了抽查结果,组织了不合格商品的市场清查,依法严惩了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的经营者。通过商品质量抽样,有效保障了消费安全,有效净化了市场消费环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媒体见面会上,省工商局报道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兰州市七里河区定西恒信华通汽车销售公司汽车销售欺诈案、庆阳鸿翔健身俱乐部预付费消费者侵权案、甘肃青翼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西泰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公司销售不合格商品,甘南州临潭县农村信用社使用不正当格式条款侵权案,酒泉春光农产品有限公司房屋销售侵权案,张掖市民乐县红水镇多宇宏销售假冒“佳多宝”商标侵权案,定西龙溪永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合水县大河摩托车三轮车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嘉峪关市亚泰商贸有限公司的“三不”礼品侵权案件被列为甘肃十大典型案件,显示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和加快改善经营环境的决心。
开展“婺源放心消费”的商业环境建设
加强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以新消费、日常消费和农村消费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抽样检验结果公示制度,建立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后处理监管和情况通报制度,扩大社会影响,推动供应质量提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环境。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突出重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为重点,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突出婴幼儿和老年人消费群体,加强服务权利保护,维护良好的消费市场秩序。在全省300家商场、超市、市场、企业和景区设立放心消费示范,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增强诚信自律意识,主动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创建安全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进行科学合理的绿色消费,努力营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推动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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