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严治电商“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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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定了电子商务的一系列热点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如何通过立法来避免大数据臭名昭著的“杀戮”现象是消费者最想知道的。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借助大数据浮出水面。不同的消费者必须为相同的业务和相同的产品支付不同的价格。这种基于大数据算法的“消费者歧视”实质上意味着电子商务运营商可以通过收集用户的肖像、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来实现“一人一价”,从而寻求利益最大化。
“杀鸡取卵”的存在让人们看到,大数据也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仅可以成为优化服务的基础,也可以成为准确“省钱”的工具。以前,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对“杀生”的监管和惩罚似乎是无能的,违法者不被允许支付应有的代价。
在这方面,这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出,当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爱好、消费习惯和其他特征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服务时,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择,并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在收集消费者信息时,电子商务企业必须尊重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免受歧视,并避免对消费者的差别待遇。消费者应有选择权和知情权,有权要求自己不要被大数据“拍照”,以保护个人隐私和公平交易权,并有权选择是否向电子商务运营商披露消费习惯等数据。
隐性“杀鸡”行为是网络环境下消费市场的新情况。如何定性和处理这一问题需要通过法律和实践加以改进。要加强相关法律的统筹规划和针对性,对大数据的收集、保护和使用做出直接、明确、全面的规定。
标题:用法严治电商“杀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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