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增量资金或入市税延养老险前景看好
本篇文章1439字,读完约4分钟
备受业内和业外关注的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项目正在迅速推进。
2018年4月12日,财政部等五部门下发《关于试行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福建(含厦门)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随后,《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指导性文件相继出台。
所谓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先支付税前保费,然后在未来收到保险金时支付个人所得税。由于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时处于不同的人生阶段,边际税率也有很大的不同。延期纳税会给被保险人带来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刺激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需求。根据纳税比率的估计,假设中国约有3000万人纳税,保守估计有30%的人购买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参照《关于试行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通知》中的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标准,一些研究报告预测,这将带来1000亿元的保费增长。
根据《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的要求,根据养老基金在积累期的不同收入类型,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包括三种类型和四种产品,即一定收入、保证收入和浮动收入。首先,收入决定型产品(A类)是指在积累期内提供一定回报率(年复利)的产品;二、保证收益产品(B类)是指在积累期内提供保证收益率(年复利)并能根据投资情况提供额外收益的产品,可细分为月结算收益产品(b1)和季度结算收益产品(B2);第三,收益浮动产品(丙类)是指在积累期内根据实际投资情况结算收益的产品。
据记者不完全梳理,截至目前,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英达泰和人寿等保险公司已经全面推出了四种个人所得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
根据经纪研究报告的分析计算,在“悲观、中立、乐观”的假设下,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分别为30%、50%和70%,月可扣除保费分别低于600元、800元和1000元。预计年递增保费分别为648亿元、1440亿元和2520亿元。根据目前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递延所得税养老基金使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预计约有10%的资金将进入股权市场,这将为市场带来100亿元的增量资金。
没有必要重复这种“养老金”对消费者的重要性。因此,规范递延所得税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实现基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长期保值增值,成为监管部门推广个人递延所得税商业养老保险的重点。
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会)发布了《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鉴于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是实现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稳定运行和长期保值增值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办法》对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条件提出了较高要求。同时,针对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的风险管理,《办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在总体风险控制要求上,强调应建立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基金使用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并对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控和评估。第二,在操作层面,针对资产负债错配风险、投资策略偏差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下行风险提出了具体的风险管理要求,在使用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基金时应予以重视。第三,在风险保护措施方面,要求投资经理按照账户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以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此外,《办法》还从账户隔离、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委托原则、估值要求和信息披露六个方面对递延所得税养老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规定。
标题:百亿增量资金或入市税延养老险前景看好
地址:http://www.jtylhs.cn/zzxw/6791.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