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化交易再推进:今年全面放开4行业发用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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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18日电(经济日报)记者李雄报道:为进一步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加快用电规划,扩大市场主体范围,积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在发电方面,加快推进燃煤发电自由化,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000591)、核电和分布式发电参与,规范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在用户方面,将释放所有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合格用户,支持年用电量超过500万千瓦时的用户,积极支持工商业、新兴产业、工业园区和公共服务行业等用电量大的用户进入市场。2018年,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和建筑材料用户的发电计划将全面发布。在售电方面,已完成相关手续的售电企业作为大用户参与交易,鼓励售电公司扩大业务范围,通过降低成本和提供增值服务进行竞争,支持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积极支持售电公司代表中小用户参与交易。
《通知》进一步提出,发电侧和用电侧的自由化步伐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明确各发电企业和用户进入市场的时间,明确自由化的比例,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跨省、跨地区的网间和网间交易,在条件允许的地区有序支持网间和网间交易,支持清洁能源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完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所有进入市场的发电企业、用户和售电企业都要完成登记手续,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要求市场主体按照交易规则参与各种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同时,它明确要求相关地方部门尽量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完善中长期合同交易电价调整机制。交易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建立固定价格、“基准电价+浮动机制”、与煤炭价格和产品价格联动或与其他因素调整等多种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通知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进发电和用电计划的放开,选择四个行业全面发展发电和用电计划是一项重要举措,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是一项重要目标。为此,《通知》专门制定了《部分重点行业电力用户发电和用电计划全面放开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四大行业的发电和用电计划应在试点中全面放开,用户应以全电量参与交易。如有条件,发电计划和电价应同步发布,供电方式和价格机制应由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参与跨省、跨地区交易的限制应逐步放开,支持用户以清洁能源进行市场化交易。为做好发电计划自由化与推进市场化交易和完善交易机制的有效衔接,如果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先发布发电计划,用户价格暂按当地目录价格标准确定。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用户与发电企业在签约时自主协商,同意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基准电价”和“浮动机制”的协商原则,继续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惩罚性电价。规范四大行业用户交易行为,推进中长期合同签订,确保安全稳定供电。
标题:电力市场化交易再推进:今年全面放开4行业发用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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