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送钱送手机 武汉生物疫苗销售涉多起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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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物,曾与处于漩涡中心的不朽生物(002680,诊断股票)一起登上质量“黑名单”,也开始吸引更多的关注。
根据7月13日在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的2018年6月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物)生产的吸附脱细胞DTP联合疫苗(批号:201607050-2,规格:0.5毫升)经检测不合格。
《国家商报》记者在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后发现,武汉生物的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疫苗曾因不良反应引发多起诉讼,评估机构的调查诊断证明指出可能是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一些法院也部分支持受害者家属提出的索赔,相关部门也做出了行政赔偿。
武汉生物疫苗销售多次涉及贿赂案件
根据财务数据,2017年,长生生物“疫苗销售”的营业收入为15.39亿元,销售成本为5.83亿元。销售人员只有25人,人均销售成本为2331.85万元。4.42亿元“推广服务费”,在财务报告中解释为子公司长春长生向推广服务公司支付的费用。
通过对Wuwu.com的搜查,记者发现长春长盛涉及到许多贿赂行为,包括向当地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行贿,以及为推销产品提供回扣。长春长生周围有很多“贿赂”案件。
由于武汉生物是一家非上市公司,记者无法得知该公司的具体营销费用。然而,通过搜索Wuwu.com等第三方数据平台,记者也发现了武汉市销售生物制品涉及的“贿赂”案件。
例如,2018年5月22日的判决显示,在蚌埠市销售武汉生物狂犬病疫苗的过程中,武汉市生物制品销售人员程感谢蚌埠市疾控中心行政部主任郭购买疫苗。帮助,为了将来能在蚌埠市疾控中心做更多的生意,从2015年8月18日到2016年2月26日,他一共给了郭9.1万元人民币和一部小米手机四次。
另一个例子是2016年12月16日的判决。从2009年到2015年,国家工作人员帮助武汉的生物销售员王销售疫苗,并从王那里获得了9000元现金。
不良反应已被许多人起诉
根据中国判决文件网的信息,武汉生物也因疫苗产品的不良反应而引发了许多诉讼。
如2017年10月11日的判决,2012年12月5日出生的王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武汉生物生产的吸附脱细胞DTP联合疫苗和天坛生物生产的糖丸疫苗(600161,诊断单元)。那天晚上,王发高烧,体温38℃。第二天,王去了武汉第三医院,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2013年10月14日,王被北京大学医院儿科门诊确诊为癫痫。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出具了“调查诊断证明”,确认“可能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法院经审理认定,武汉生物给王造成的损害不存在过错,但王接种疫苗后人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是真实的。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4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武汉生物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在另一起徐与武汉生物、天坛生物关于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纠纷案中,判决书还指出,虽然两家公司的疫苗都是合格产品,但对徐的损害,两家公司都没有过错,但武汉生物出于人道主义责任,需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6月武汉生物受到行政处罚的产品还包括吸附脱细胞双氰胺复合疫苗,这是几项判决中涉及的争议产品。7月25日,国家商报记者多次致电武汉生物办公室,但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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