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碰行业“红线” 两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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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的官方网站上,《商业日报》记者发现,两名证券从业人员因违规交易股票被罚款。
一些业内人士指出,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这是任何从业人员都应该知道和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则。我希望这些案例能给证券从业者一个警示。
姚雷在任职期间经常买卖股票
7月25日,国家商报记者发现,曾玉山、王、卞炯、姚磊的行政处罚决定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其中曾玉山、姚磊均为证券从业人员,因违规交易股票被罚款。
根据处罚决定,时任方正证券南京珠江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的姚磊(601901)是该证券公司的员工。2014年10月29日至2016年4月8日,姚磊使用手机操作了“赵默慧060×××563”和“赵默慧E02××504”账户交易“安科生物科技(300009,诊断)、“广州友谊”、“国鑫证券(002736,诊断)、诊断学)、“江特电机(002176,诊断学)”、“经纬纺织机械(00666,诊断学)”、“双塔食品(002736,诊断学)”营业额为392.47万元,累计销售额为83.55元。
根据现有证据和庭审情况,中国证监会认定姚磊违反了证券公司员工禁止股票交易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最终,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姚雷依法处置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姚雷非法所得87.83万元,并处以87.83万元罚款。
曾玉山申请减轻或免除处罚
曾玉山,另一名非法买卖股票的证券从业人员,于2004年12月至2016年5月担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深圳市中心四路营业部账户经理,于2016年5月离开中银证券。
曾玉山在担任中国银行证券账户经理期间,控制了“曾默芬”证券账户的使用,共转账42.4万元买卖股票。据计算,曾玉山的非法收入为50.27万元,曾默芬是曾玉山的妹妹。
曾玉山在提交的陈述答辩材料中提出:第一,2014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24日,他直接或间接将资金转入“曾默芬”证券账户,共计42.4万元,于2009年至2014年返还给其姐姐。我为自己支付了父亲的医疗费、护理费和父母的生活费。我父母的所有费用都由我姐姐来处理,这是他作为儿子应该支付给父母的费用;其次,鉴于父亲的去世、母亲的年老和疾病、妻子和儿子的健康状况不佳等。,他要求减轻或免除处罚。
但中国证监会表示,首先,根据下单交易终端和当事人的陈述,曾玉山被确定为负责“曾默芬”证券账户的交易决策。曾玉山银行账户的资金转入曾默芬银行账户后,全部转入“曾默芬”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上述资金转移数量大、金额大、金额小,其他资金由第三人账户上缴后转移,表明股票交易资金转移的目的明确。关于其银行账户转账资金用于偿还其父亲的医疗费、护理费和其姐姐曾谋芬垫付的父母生活费的说法不能完全解释上述客观情况,其父亲的案件作为证据缺乏充分的关联性,中国证监会不予受理。第二,当事人提及的家庭生活困难不是从宽处理、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法定情形,其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建议不会被采纳。
因此,中国证监会最终没收了曾玉山的50.27万元非法所得,并处以51万元罚款。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深圳私募基金经理告诉《国家商报》,“证券从业人员严禁股票交易,这是任何从业人员都应该了解和遵守的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不幸的是,在证券行业,仍然有许多从业者挑战法律,故意买卖股票,这影响了资本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希望这些处罚案件能使证券从业人员有所防范,共同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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