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部署破除民间投资发展障碍 将集中推介一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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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改革措施,打破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障碍,激发经济活力和动力。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这是继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后,国务院第二次对促进民间投资做出重要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中国经济总体上是在保持稳定的同时不断进步的。面对当前新的形势和变化,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部署,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针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做出准确的政策、预调和微调,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报告,要求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两个毫不动摇”。第一,加大努力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重点领域的门槛。着力补缺、扩大内需、稳定就业,在环保、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引进一大批商业潜力大、投资回报机制清晰的项目,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
第二,取消和减少阻碍民间投资进入养老和医疗领域的附加条件,帮助解决土地、资金和人才问题,加强事后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三,进一步落实减税、减费措施,特别是营改增税等减税措施。要畅通金融服务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机制,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缓解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企业成本。
早些时候,在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有人提出“要在交通、油气、电信等领域推进一批以民间投资为主、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潜力巨大的项目。”相比之下,本次会议拟引进民间资本的项目范围明显扩大,医疗、养老、环保等社会事业也纳入其中。此外,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的新表述。
至于这次会议提出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即保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的机制,各地已经有了很多初步的案例。
例如,据当地媒体报道,深圳将设立一个风险补偿基金池,用于深圳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初始规模为20亿元。通过对金融机构向全市中小企业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风险进行补偿,促使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新增贷款,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云南省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将“建立云南省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并根据资金池的运行情况逐步扩大规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对于贷款后的坏账,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将按一定比例补偿贷款本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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