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启动社会抚养费征收 部分资金被挪用现象待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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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河南省柘城县召开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动员大会,启动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这一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对社会抚养费的关注。
同时,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网站8月6日发布的消息称,如果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被催缴(含两次)且未能到位,将被列入“个人信用信息黑名单”。
对此,国务院参事、原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莉向《国家商报》记者表示,人们普遍认为,随着生育率的下降和人们生育意愿的改变,惩罚手段应该转变为鼓励手段,这种方式应该改变,而且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改变。
增加单个区域的收集强度
7月5日,河南省柘城县开始征收养路费。社会抚养费由县卫生计生委或县卫生计生委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征收。征缴人口主要为三子女及以上家庭,征缴标准为夫妻双方上一年度净收入的三倍。
所谓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规范自然资源的使用和保护环境,对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并适当补偿政府投入公共社会事业的资金。
近年来,社会抚养费一直是社会上最有争议的话题之一,尤其是在国家大力鼓励生育两个孩子的背景下,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6年,“全能二孩”正式启动。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7年中国的出生人口为1723万,为2000年以来的第二高。特别是,与2016年相比,两个孩子的出生数量显著增加,而且这一比例继续上升。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二胎出生人数持续增加,占50%以上。
同时,为了鼓励二胎政策的实施,从今年开始,许多地方开始出台鼓励二胎生育的政策,如延长产假、提供住房补贴和增加生育津贴等。例如,今年7月,辽宁省政府发布了《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提出完善有子女家庭的税收、教育、社会保障和住房政策,并探索了更多针对有两个子女家庭的激励政策。8月初,湖北省咸宁市发布文件,建议将两个孩子的产假延长至6个月;根据政策,两个孩子上幼儿园可以降低教学费用;二孩家庭享受购房补贴,并放宽许多鼓励政策,如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虽然许多地方鼓励生育两个孩子,但社会抚养费并没有取消。据《国家商报》记者报道,除河南省柘城县外,许多地方都强调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例如,今年8月6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为了进一步稳定生育秩序,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提高公民自觉守法、自觉履行违法责任的意识,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卫生规划局的指导下,仓山区东升街道卫生计生办加大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了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执法力度。如果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未达到(含2次),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将在贷款、交通、消费、子女就学、旅游等方面受到影响。
此外,今年以来,通道县万佛山镇、博兴县兴福镇、涟源市师洋镇、德安县汤山乡等许多地方加大了宣传力度,加大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
不利于提高生育意愿
根据全国人口变化抽样调查结果,2016年和2017年,中国出生人口分别为1786万人和1723万人,比“十二五”期间“二孩”政策实施前的平均出生人数多142万人。79万人;出生率分别为12.95‰和12.43‰,比“十二五”期间分别提高了0.84和0.32个百分点。
然而,与前一年相比,2017年出生的人数有所下降。出生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加剧等一系列问题摆在我们面前。
近日,湖北省审计局网站刊登了湖北省大冶市审计局吴、秦联合撰写的《不要让社会抚养费成为鸡肋——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现状分析及建议》一文。文章指出,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同时,文章还指出,在新的政策背景下,社会支持的未来是不可预测的。
今年8月,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发表了由刘志彪和张野联合撰写的《提高生育率:新时期中国人口发展的新课题》一文。文章称,2018年上半年新生儿数量同比下降约15%~20%。这意味着与2017年相比,2018年的出生人数将有所下降。更糟糕的是,根据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未来十年,中国繁荣时期的女性数量将减少约40%。在未来两三年内,随着我国处于第三个人口高峰的育龄妇女的逐步退出以及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所带来的生育积累效应的结束,我国的出生率将不可避免地面临压力。
因此,上述文章建议,目前,我们不应再向有子女的家庭收取社会抚养费,并相应撤销现有的生育补贴社会抚养费。考虑到我国社会抚养费已经征收了30年,存量基金应该有一定的规模,理论上可以在一两年内支持有两个孩子的家庭的生育补贴。我们可以考虑用股票维持基金充实生育基金,或者作为生育基金的初始资金。
在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曾指出,社会抚养费制度增加了抚养孩子的成本和经济负担,已经失去了合理性,是时候废除它了。
一些省份已经明确规定了标准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应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参照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情况确定征收金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014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审查草案提出,如果一个孩子已经出生,而另一个孩子是违反法律法规出生的,应向双方征收低于基本标准三倍的社会抚养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不符合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加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随着“二孩政策”的实施,各省也在加紧修订地方征收抚养费的管理办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文件。据了解,自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国30个省市修订了计划生育条例,20多个省市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据《民族商报》记者介绍,天津、山东、河南、重庆、福建等地规定,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应低于计税基数的三倍。然而,上海和北京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社会保障支出比例,两地都要求基数的一到三倍。浙江、贵州、吉林等省甚至将社会抚养费基数上限提高到三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所有明确征收标准的省份中最高的。根据辽宁省的要求,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且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5倍至10倍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且有两个以上子女的,以多生一个子女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社会抚养费按多生子女数加倍。
根据《辽宁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年出生人口为28.4万人,出生率为6.49‰;死亡人口30.3万人,死亡率为6.9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44‰。
此外,多年来一直收取社会抚养费。每年收取多少社会抚养费,这些费用花在哪里?上述问题一直困扰着公众。
2013年9月,国家审计署还公布了2009年至2012年5月重庆、云南、陕西、江西和湖南省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国家审计署指出,上述地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不规范问题严重,普遍存在社会抚养费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部分资金在征收人员、计划生育部门和财政专户中被截留挪用的问题。
然而,非法挪用社会抚养费的问题没有得到遏制。2018年8月16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经调查,孟晓强在担任瑞丽市孟秀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2013年、2014年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和2014年的行政处罚挪作他用。他的行为受到严重侵犯,涉嫌犯罪。2018年5月25日,经瑞丽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开除孟晓强党籍,涉嫌犯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8年3月,国家审计署网站上的一篇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腐败问题的文章介绍说,某地方原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张长期使用公款和个人工资,挪用单位社会抚养费8万元。然而,在几次特别检查中,以及当张于2014年6月退休进行财务库存移交时,检查人员没有发现这个问题。
记者发现,近年来各地查处社会抚养费问题的案件不少,浙江、江西、山东等地也有通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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