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企业IPO实行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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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实现消除贫困三年攻坚战目标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巩固扶贫成果,发展生产扶贫,易地扶贫,生态补偿扶贫,发展教育扶贫,因地制宜地实施综合政策,确保当前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将摆脱贫困,消除绝对贫困;确保所有贫困县脱帽致敬,解决整个地区的贫困。
建议加强对扶贫的财政支持。加强扶贫再融资的使用和管理,优化利用贷款定价机制进行扶贫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合规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企业的信贷供给。加强金融精准扶贫服务。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进一步发挥扶贫金融板块的作用,支持中国农业银行(601288)(港股0128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扶贫信贷,推动大中型商业银行完善普惠金融板块的体系和机制。创新产业扶贫信贷产品和模式,建立和完善产业发展金融支持与贫困户的联动机制和支持政策。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贷款可以展期而无需偿还本金,因非主观因素无法偿还贷款的贫困家庭可以协助其发放贷款。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范,支持贫困地区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推进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支持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站建设,推广电子支付方式,逐步实现基本金融服务不离村。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开展扶贫小额担保保险等业务,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保险。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覆盖面,发展物流、仓储、设施农业和“互联网+”。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贫困地区设立或参与市场化的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贫困地区的企业按规定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发行公司债券等。
标题:贫困地区企业IPO实行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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