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将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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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健康保险局20日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转移动员部署电视会议,统筹安排,确保转移工作顺利落地。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在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的移交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移交。从2019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统一收取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转移的非税收入。
党委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强调,通过改革,建立责任明确、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体系和机制,将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的整体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为研究和推动及时提高缴费比例、推进非税收入法制化奠定良好基础,为深化“配送服务”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
王军指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责任的转移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十多亿纳税人,形势复杂,任务繁重。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下一步,请各省级政府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责任转移纳入全省机构改革的“大板块”,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责任转移的整体推进机制,协调引导相关部门细化分工,密切配合,推动落实到位。各级相关部门要以部委合作为例,全方位加强合作,全程无缝对接,为深化部门合作推进改革创造模式。移交前,要共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交接过程中,要共同保证顺利交接,按计划顺利交接;移交后,要共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积极探索跨部门关联业务的“一站式”联合服务,共同促进履职顺畅高效、便民利民,充分展示新体制的新优势。
财政部副部长程立华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论证适合转移支付的非税收入范围和项目。按照“成熟批量、转账批量”的原则,精心安排数据转账、账户设置、信息传递、退款和退款、债务清算和清偿等工作。特别是要抓紧与税务机关合作,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业务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和征管业务流程规范,确保非税收入的转移。
标题: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将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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