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金融风险 从源头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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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负责审理金融和商业纠纷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院院长冯华收到一家金融机构的感谢信,对省高级法院及时提出司法建议表示感谢。
“2017年以来,我们在审理此案时,发现该金融机构存在未签订书面贷款担保合同的违法经营行为,容易引发诉讼纠纷,因此我们向该金融机构发出了司法建议。金融机构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组织员工集中精力进行司法建议,并进行业务和法律培训。”冯华说道。
随着“一带一路”的推广和网络金融的发展,陕西的经济活动日益活跃。与此同时,金融和商业纠纷越来越频繁。据统计,2015年,陕西省法院共受理案件49260件,2016年共受理案件82150件,同比增长66.77%;2017年,共收到100,664起案件,同比增长22.54%。
这些数据背后有一个问题。以国有商业银行为原告的新贷款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金额巨大,难以交割和保存,新的金融风险点正在形成。
“针对这一新情况,陕西法院在依法审理金融和商业案件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咨询的作用,探索和实施‘司法推动、创新驱动、互动化解、防控联动、服务驱动、监督驱动’的‘六动’工作模式,运用法治从源头上帮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李智说。
陕西法院通过拓展司法职能,重视司法建议在规范金融交易中的作用。针对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审理金融和商业案件中发现的制度和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本院及时向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提出了改进和完善管理的工作建议和司法建议。
在办案过程中,法官们发现一些财务纠纷往往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例如,一些金融机构的机构贷款审查制度执行不力,信贷审查不严,盲目放贷,担保品核查不严,以及故意违规操作陕西省高级法院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建民说。
作为先导,“司法建议”可以加强法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渠道,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与金融机构的联动机制,这不仅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也有助于规范金融业的内部控制管理。
“但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需要更多相关部门联合起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共同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龚表示,陕西省高级法院与省、省政府金融办等相关政府部门、省银监局等金融监管部门以及省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建立了金融商业纠纷解决、沟通和协调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据了解,陕西省高院近期将发布《陕西省金融与商业审判白皮书》,组织法官、专家、学者在深入分析和总结近年金融与商业审判的基础上,对当前或未来金融形势做出科学预测,为相关部门和公众提供参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人民日报》(2018年8月29日,第11版)
标题:防金融风险 从源头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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