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院相继认定每月加班超80小时有违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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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每月工作100小时已经成为围绕日本政府设定的加班上限的焦点。然而,在最近关于劳工问题的审判中,每月超过80小时的加班工作已被连续认定为“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和“不考虑工人”。日本劳工律师协会秘书长赵一郎指出:“政府的限制计划(一旦发生诉讼)也可能被法院视为无效。”
据共同社3月6日报道,一家餐馆的男性经理向日本岐阜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未付的加班费。关于该公司支付的10万日元(约6049元人民币)的管理补贴,当地法院于2015年10月裁定:“这已成为迫使他每月工作近两倍于45小时(相当于卫生、劳动和福利部规定的加班参考限额)的依据,违反了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补贴不能被视为加班费。”支持原告的请求。
札幌高等法院在2012年10月对北海道一家酒店的一名男厨师追讨未付加班费的诉讼中指出,相当于每月95小时加班费的工作补贴指出:“加班时间如此之长是必须的。这种做法违反了考虑雇员安全的义务,也可能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法院认为,“这将使旨在平衡工人生活和工作的《劳动标准法》第36条失去意义。”
在一起诉讼案中,izakaya连锁店24岁男性雇员因过度工作而死亡,其遗属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京都地区法院也认为,每月100小时的加班时间限制“根本不能被视为照顾工人”。该案在大阪高等法院获得通过,随后最高法院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确认原告胜诉。
标题:日本法院相继认定每月加班超80小时有违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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