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假调查:有人不敢休 有人休假权在单位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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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一直在推动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每年的五一前后,关于带薪年假的讨论总是会掀起一股热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对于许多工人来说,带薪年假仍然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员工对带薪年假有什么看法,雇主是如何操作的?《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带薪年假是我儿子识字挂图上的金饼——看起来不错,但我吃不下。”在北京一家私营企业从事企业推广的赵先生,脸上挂着苦笑。
这种苦笑在记者的采访中随处可见。
相应地,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规定职工休年假的天数,单位应支付职工日工资的300%。
这种规定似乎有一种“陈词滥调”。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具体规定了带薪年假,并明确了雇主的责任。
但是,带薪年休假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除了雇主的原因,人们在工作场所的心态和想法也需要改善。
你为什么不能休年假
北京一家三级医院的院长赵医生说,他的带薪年假只能是一种“纸上福利”,因为如果他的下属请假,手术费用将由院长承担。即便如此,科里大多数人的情况是,“大多数人都害怕休假,他们会被调到其他班的同事所讨厌,因为休假意味着其他同事必须调头。”
例如,科里的一名护士子媚只能选择“连续24小时轮班”来陪女儿休年假。
还有一个领导不休年假,但是下属敢休吗?
子媚曾在一家二级医院工作,该医院由系统职员医院转型而来。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后,护士长子媚接到了护士们关于年假的各种询问。医院领导的答复是:“小规模的职工医院在推广国家标准方面起不到实际作用,你也做不到。”事实上,医院领导确实起到了“带头作用”,医院领导自己全年都致力于工作。
与医院的领导相似,一家股份公司的高级主管在过去的三年里从未休假,甚至他的妻子也在分娩,而他却出差了。他自己说他专心工作,真的没有休假的打算。
“近年来,劳动力成本一直在上升。雇主,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希望通过减少员工的带薪休假时间来降低成本,因此他们不愿意主动实施带薪休假。”上述一年四季开放的高管们这样表达了他们的心声。
“我丈夫不是一个行政人员,而是一个金融战士,但他一年到头都是开放的。孩子出生时,他不在我身边。对他来说,按时下班就足够了。我丈夫休年假的原因是‘如果你对待遇不满意而离开,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代替你’。”北京市民赵静告诉记者。
在北京一栋办公楼里做清洁工的小莫害怕请假。“我早上10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我每天工作将近10个小时,没有周末和假期。月薪是3800元加300元,月薪总额是4100元。如果我休假,一天左右扣100元,休息一个星期,七八百元就没了,负担太重了。”小莫平静地告诉记者,她不想一年到头都休假,因为休假意味着扣除钱。对于一对在家乡上中学的孩子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她坚持每月可以获得300元的全勤奖。
强制年假有很多惯例
在年假安排方面,单位和员工似乎处于平等的谈判地位,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实践中,员工休年假的决定权仍然掌握在单位手中,员工没有主动请假的权利。
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了这些唾沫:
“以前,公司的假期包括带薪年假、带薪事假、带薪病假、事假和病假。只要有正当的理由,休假一般是被批准的,但是什么样的休假不会强迫你。年假可以一天一天休,也可以一起休。老板更换后,公司突然强制要求,只要是休假,不管是事假还是病假,都必须用年假来抵消。因为所有员工都在10年内工作过,所以他们每年只有5天的年假。扣除年假后,你可以休带薪假和带薪病假。员工不得提出异议,否则将不会获得休假。”
“与此同时,公司规定,未使用的年假不能推迟到第二年,同时还规定,工作未完成后的第二年为一年,规定员工的部分年假必须用于公司安排。”
“在春节假期期间,公司将统一安排在春节法定假日的5天年假中度过4天。四天年假必须在春节期间使用,如果你没有工作少于一年,你必须在没有年假的情况下休息。根据事假强行扣款。”
在访问期间,记者了解到强制年假的各种情况。比如,有些企业会统一安排年假——春节5天,八月5天,其余时间休假;有些限制次数,如“连续休假不得超过×天”。至于学校的老师,因为暑假和寒假,更不可能安排自己的假期。其他公司要求休假的员工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便他们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能及时得到处理。
一些企业从事“到期清算”
除了一些雇主例行的强制性年假外,一些雇主规定年假必须在同一年内完成,否则年假到期后将被清除。
从每年12月中旬开始,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虞雯每天至少给一名员工发放年假。最多每天有五六名员工前来申请年假。“为什么密度这么大?”虞雯问道。这位员工的回答很简单:“如果你不停止,我的年假今年将被取消。”
“每年年底都是我最焦虑的时候,我担心年假会被取消。”方茹在北京一家公关公司工作,工作很努力。晚上和周末加班是正常的。可以说她身心俱疲。她唯一的希望是休几天年假来放松一下,但通常是“推迟”到年底。
去年夏天,方茹想去海边度假,但当时很多同事聚在一起请假。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领导规定员工要提前请假,大家错开时间,不能同时请假。
然而,暑假过后,工作任务变得更加严肃,方茹负责的两个项目让她忙了三个月。眼看年关将至,方茹赶紧向部门主管请假。领导回答说年底的任务很重,有几个客户急于在年底前完成他们的活动,所以这个时候不要休假。
结果,方茹的年假泡汤了。根据方茹所在单位的规定,“当年带薪年休假未完成的,将在年底或次年年初结清。”也就是说,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员工未使用的年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单位不会给钱。
“这种规定是不合理和非法的。雇主不能任意取消雇员的年假。如果员工在当年仍有年假,可与单位协商补休或在下一年支付工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汪洋说,他已经审理了多起带薪休假案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需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年度安排。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补偿假必须在同一年执行。雇主不能以新年为借口取消补假。”北京律师乔(JOE)告诉记者,从她接触到的案例来看,主要是因为员工及其所在单位不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些雇主为了降低成本故意“假装糊涂”。
年假不能结算,可以无限期累积吗?汪洋说,年假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在实践中,工人可以要求在仲裁前申请两年年假,这在两年期间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超过两年的年假,除非劳动者能够举证,且单位以时效为由不予辩护,否则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拒绝补偿员工两年以上累积的年假或给钱,你就无能为力了。(记者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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