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前员工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管理混乱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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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今天宣布,由于长沙芙蓉中路营业部的前员工涉嫌合同欺诈,该公司的金融产品代销业务被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暂停半年。
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表示,东北证券长沙芙蓉中路营业部原员工涉嫌合同欺诈,部分员工和经纪人私下推销或销售非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发行或销售的金融产品,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后果严重,影响恶劣。
监管部门认为,虽然未发现上市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东北证券存在业务部门负责人控制不严、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的事实。
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证监局发布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暂停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上市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责令东北证券自2017年5月11日起至2017年11月10日止暂停金融产品代销6个月,并要求公司完成整改,在6月3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此外,要求上市公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对所有分支机构进行合规检查,并在2017年10月底前提交检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根据公司之前披露的信息,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对业务合同文本和重要空白卷凭证的保管和领用没有实行双人负责制,一些重要合同没有领用登记记录。其次,由于对一些代销的金融产品缺乏培训,营销人员对公司的金融产品信息了解不够。第三,前员工李蒙涉嫌合同欺诈,部分员工和经纪人私下推销或销售非东北证券独立发行或销售的金融产品,内部岗位制衡失效。最后,涉嫌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没有及时上报湖南省证监局。(记者王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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