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连年增幅20%:高利贷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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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重现背后的金融真相
在《以人的名义》的情节中,大丰工厂的老板蔡成功以高利贷开始了他的噩梦。第一,由于借了8000万元高利贷,无法偿还,蔡成功以5000万元的价格通过荆州城市银行将工厂股权抵押给山水集团,获得“过桥贷款”。结果,银行切断了贷款,过桥贷款到期后变成了高利贷,从而打破了大丰工厂的资金链,最终爆发了“116”事件。
在现实中,所谓的过桥贷款,又称“首付贷款”,是一种特殊的短期贷款,用于弥补借款人的短期资金缺口,并通过过桥资金与长期资金连接。当企业偿还最后一笔贷款时,遇到下一笔贷款资金尚未发放的情况,就需要借入短期资金来维持经营。这种短期基金就像一座过渡的桥梁,所以它被称为“桥梁”基金。
“融资难”导致蔡成功冒险寻求过桥贷款,但过桥贷款的风险很高,实质上是“拆东墙补西墙”。一旦银行的后续贷款跟不上或拿不出贷款,企业的资金链就会断裂。近年来,在泛亚、易人宝等p2p网络借贷平台上,有很多企业跨越了借贷的桥梁。由于一些借款人是不能从银行借钱的次级借款人,他们的贷款偿还能力差,信用评级低,资本链脆弱,平台崩溃,老板带着钱逃跑。
过桥贷款最担心的是“桥”被打破,这意味着好的银行贷款是没有联系的。根据蔡成功的说法,过桥贷款是由三方盈利的:贷方收取大部分利息,银行收取少量利息,贷方获得资金。如果荆州市银行能像往常一样正常放贷,蔡成功就能顺利归还过桥贷款。
据说贷款比老虎还凶猛。实际上,银行因为放贷和切断贷款而中断企业资金链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资金链紧张的企业不断涌现。一旦银行放贷,这些企业肯定会变得更糟,一些企业不得不借高利贷。
高利贷有多可怕
高利贷是指要求高利息的贷款。因为一些高利贷“获利”,人们称之为“滚雪球式的高利贷”。根据中央银行的规定,个人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不含浮动)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应被定义为高利贷。目前,这4倍的利率一般是指24%的年化利率。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4%至36%为自然债务领域,法院尊重既成事实。
在电视剧中,蔡成功以4‰的年利率获得了山水集团的过桥贷款,年利率为146%,远远超过了国家规定,这无疑是高利贷。由于银行的贷款削减,蔡成功无法偿还5000万元的本金,利润分别达到6000万元、7000万元和8000万元。三个月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股权质押协议将大丰工厂判给山水集团。此前,蔡成功还借了8000万元高利贷,利息达到7000万元,总计1.5亿元。无法偿还,他被追逐,绑架,锁在狗笼子里,几乎死去。
高利贷往往伴随着暴力讨债。事实上,像蔡成功一样,一些急需钱的人不得不去放高利贷。一旦他们没有支付,他们可能会被暴力收集,甚至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发生血案。不久前,山东省聊城市发生了一起暴力高利贷引发的“侮辱母亲案”。
据公开信息显示,自2011年以来,中国各级法院审结的民间借贷纠纷数量同比增长约20%,2016年达到142万起,目标金额为8,207.5亿元。
源头治理,全方位攻击
大丰工厂的经历反映了民间融资市场的混乱和高利贷的猖獗。
“民间借贷是一项市场活动和民事活动,但当市场失灵时,民间借贷的风险甚至可能威胁到金融安全和稳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
中国对高利贷一直实行严格的治理政策,逐步形成了经济引导、行政调控、分级治理和严打的理念。在这一概念的指导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然而,受访专家指出,这些治理措施侧重于限制借贷行为本身,强调对高利贷的打击,却没有真正触及高利贷的核心基础——资本供求双方借贷意愿的自然结合,导致治理效果不尽人意。
管理高利贷的关键在于源头。高利贷的出现与许多因素有关。一些专家认为,解决高利贷的办法在于社会融资困难和缺乏稳定的备用资金投资渠道并存。然而,一些专家指出,高利贷问题的根源不是融资困难,而是融资太容易。当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宽松时,银行热衷于向企业放贷,这导致企业盲目扩大生产或投资于非行业以快速赚钱并不断增加杠杆率,最终导致企业负债过度和银行信贷过度。一旦货币政策趋紧,即“水旱急转”,企业很难筹集资金,银行很难放贷,这就为高利贷提供了土壤。此外,由于各种原因,银行倾向于发放短期贷款,导致信贷期限结构严重扭曲,这使得企业每年都需要“冲销贷款”,为空滋生高利贷提供了空间。
应该采取综合措施控制高利贷。目前,对于高利贷,有些人认为当一个人缺乏信用或急需应急资金时,银行不会贷款,亲戚朋友会视而不见。这时,有人愿意借钱给你,即使利息更高,至少也是一种方式。另一些人认为高利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必须用最严厉的犯罪手段来惩罚。相对中立和客观的观点来看,市场问题应该由市场来解决,民间借贷有其合理性,关键是要厘清借贷和集合的界限。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金融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应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刑事等手段加以解决。
治理高利贷应纳入法治轨道。中国人民大学崇阳金融学院客座研究员万喆表示,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处罚和强制手段有限、破产及其处置机制落后,使得许多债务纠纷的解决尤为困难。他认为,高利贷管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相关监管措施和法律法规跟不上,导致一些经济行为秩序混乱,亟待解决。(记者潘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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