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新华: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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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a股上市公司长期“一文不名”,投资者批评它们持有现金股息而非股息。这一问题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并成为今年检查和执法的重点。
日前,中国证监会通报了2018年检查执法的重点领域和工作安排,其中提到今年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重点将包括严重违反现金分红制度规定、长期不分红、涉嫌违法违规的“铁公鸡”案件。
据了解,针对个别上市公司长期不分红的“铁公鸡”行为,中国证监会在2017年采取了多项监管措施:首先,对部分有能力分红但不分红的公司分两批进行了监管访谈。二是特别关注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并结合严格的专项检查,如“高送高转”。选取2016年交割和转让比例较高的26家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对14家上市公司及关联方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第三,充分发挥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股利信息披露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监管规定,强化现金分红的约束力,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严格监管有能力分红但长期未分红的“铁公鸡”,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今年的两会上,上市公司分红问题也备受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刘新华建议改善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他建议增加上市公司强制分红制度,建立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与分红挂钩机制,确保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在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时与分红挂钩。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严庆民表示,他将按照2018年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的要求,继续从制度和法律上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除了增加中介的责任,他还敦促市场参与者发挥他们的作用,履行他们的职责。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分红机制。只要条件满足,就需要分红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长期坚持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逐渐出现。以美的集团为例。自2013年整体上市以来,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超过191亿元,并实施了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年度现金股利占当年净利润的40%以上。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将保持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者分红回报,并在公司董事会通过的长期股东回报计划中实施。目前,公司的股东回报主要是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在保证全额现金股利分配的情况下,公司还将根据市场环境,探索多元化的股东回报,包括增加股票股利或探索股份回购,以实现投资者价值回报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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