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减税力度加码 前5个月获减近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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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的发展再次迎来政策红利。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发布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将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昨天,万博研究院新供给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刘哲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最近出台的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一些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涉及小微企业的税目和各种行政收费仍然很多。特别是,与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税负承受能力相比,税负仍然对其经营和再生产构成巨大压力。
刘哲认为,小微企业合理的税负水平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企业盈利能力较强时,其纳税承受能力将增强。相反,当税收调整大大滞后于企业盈利能力的变化时,就会导致经营困难甚至退出生产。近年来,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原材料成本等。并且小微企业的价格转移能力很差,导致利润较薄,税收负担能力较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及时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对冲原材料和人力资本上涨的影响,保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再投资能力。
事实上,自2013年以来,国务院不仅对小微企业进行了“定向减税”,还不断扩大了“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的范围。例如,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将从3万元、6万元和50万元提高到目前的100万元。可以说,一系列减税、减费措施的相继实施,为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各种市场主体创造了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根据最新数据,从今年1月到5月,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为小微企业减税943亿元,增长25%。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透露,下一步,除进一步减税外,还将帮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快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落实不低于600亿元的初始投资,与省级融资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支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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