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法草案提请审议 维持10%税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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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提请审议的车辆购置税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已于27日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10%的税率保持不变。
2000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凡购买汽车、摩托车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按10%的从价税征收。
根据实行法定税制的要求,财政部部长刘坤27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说明中指出,从实际情况看,车购税制度的要素基本合理,运行相对稳定。按照税制翻译的思路,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应保持整体不变,暂行条例应上升为法律。
刘坤说,草案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排量超过150毫升的汽车、摩托车、有轨电车和挂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制度,已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与现行税率一致。
标题:车辆购置税法草案提请审议 维持10%税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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