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为王”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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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许多购物网站和视频网站都将流量作为核心资源,形成了“流量为王”的价值追求。在上亿的流量背后有很多诡计。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视频网站“刷流量”造成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被侵权的视频网站公司赔偿50万元。这不仅是中国视频网站刷流量的首例,也将一直秘密运行的视频行业“刷流量”产业链暴露给了公众。鉴于网民的高度关注,本次版主将对其进行解读。
问:什么是“刷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主持人:所谓“刷流量”,是指通过人工或技术手段,在短时间内快速增加特定视频内容的流量。电影有“假票房”,而在线视频有看不见的流量,这是因为它们背后有巨大的商业利润。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调查结果,2017年,一部网络电视剧的前台点击率高达153亿,但实际点击率只有17亿,其中近90%是注水量。根据2017年启动的20部电视剧的抽样调查,总注水率高达60%。诚然,高点击率不一定是刷流量。然而,在巨大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刷交通”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
问:“刷流”的负面影响是什么?
主持人:中国第一个视频网站刷交通案例对整个行业有很强的警示意义。根据法院的通知,杭州某信息技术公司陆某等三人通过技术手段,联手在视频网站平台上短时间内增加特定视频的视频访问量,制作虚假访问数据,干扰和破坏某视频网站公司运营的视频网站的访问数据。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视频网站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
对于向消费者提供大量视频作品的视频网站,广告商将根据视频访问量向视频网站支付相应的广告费。同时,点击率“虚拟高”的电影将根据点播量分成版权方。因此,“刷车”行为混淆了市场,误导了消费者和商家,产生了不良影响。
问:如何控制视频“刷交通”的混乱?
主持人:只有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下,视频网站才能依法获得合法、合理的利益。要遏制在线视频的“刷流量”,仅仅依靠视频网站的自律是不够的。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采用技术手段对“刷流量”软件进行实时监控,建立相关举报机制,将点击欺诈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打击数据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真实准确的“流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期主持人李万祥)
标题:“流量为王”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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