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优惠政策干货 亮优化服务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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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徐贝贝
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方便群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措施,包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相关政策、优化税收经营环境十项措施、水资源税费改革等。
完善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发票管理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对我国税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税前扣除凭证的系统化和针对性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表示,《办法》在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减轻纳税人税负、降低纳税人纳税遵从成本、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探索。为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办法》还本着“尊重事实、宽严相济”的原则,研究制定了补救措施。
此外,为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办法》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设定了一定的灵活性。“根据《办法》,如果对方是个人,其内部凭证在填制和使用上符合国家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使用。”刘宝柱说。
取消外包R&D费用的额外扣除限额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逐步走出国门,吸收和学习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技,委托海外机构开展R&D和创新活动成为企业重要的R&D模式。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支持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财税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委托境外R&D活动费用税前列支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企业委托境外R&D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80%计入委托方委托境外R&D活动发生的费用。委托境外R&D费用不得超过境内合格R&D费用的2/3,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刘宝柱表示,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国内企业在国际技术市场上树立标杆,引进国外先进的R&D能力和技术,更好地利用海外发达国家的人才优势和科研条件,从而促进中国的产业转型升级。此外,在政策设计时,还限制了企业委托海外R&D费用可以扣除和增加的比例,体现了中国R&D费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取向。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十大硬措施
深化“分配诉讼”改革
为进一步推进税收便利化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经营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分配诉讼”改革有关事项、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优化税收经营环境的通知》,推出了优化税收经营环境的10项硬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傅表示,今年9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五省市试点的基础上,确定浙江、青岛等12个省(区、市)税务局为第二批优化税收经营环境试点单位, 并要求试点单位勇于创新,大胆示范,推出一系列可复制推广的税收便利化措施,推动税收经营环境不断改善。
此外,表示,国家税务总局依托“互联网加税收”行动计划,围绕纳税人感受最强烈的问题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同时,深化“配送服务”改革迫使管理服务模式转变,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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