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 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增长4.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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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房地产业从无到有,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自1998年住房市场化改革以来,房地产业的发展真正进入了快车道,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在2003年被首次确定。
40年来,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6.7平方米增加到36.9平方米,增长了4.5倍。2017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超过7%,商品房销售超过13万亿元,带动了数十个上下游产业。201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达到5.2万亿元,占国家基金总收入的85.3%。
另一方面,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尤其是房价上涨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隐忧,一直困扰着公众的敏感神经。近20年来,中国商品房平均价格上涨了近3倍,而北京和上海的房价都上涨了近6倍,深圳上涨了近7倍。
因此,监管一直伴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随着“无房炒房”的定位和相关税制改革的推进,引导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的轮廓逐渐清晰。
迫切需要改革住房制度来解决住房短缺问题
随着1977年恢复高考,特别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改革开放,大量知青开始回归城市,城市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是住房严重短缺。
1978年10月19日,国务院批准了原国家建设委员会的《关于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报告》,指出“居住条件十分恶劣,群众迫切要求改造”。“是时候解决城市住房问题了”。明确提出要“加快住房建设”,到1985年,全市人均居住面积应达到5平方米。
有效增加住房供应,解决城市住房短缺势在必行。住房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一九八○年四月,邓小平同志在《关于建设和住房的谈话》中提到“房子可以卖”。
随后,中央政府正式发布了一项规定:“私人建筑,私人买卖,和私人拥有自己的房子是允许的。”
1981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住房建设开发总公司正式成立,承担了推进住房建设社会化和商品化的任务。
1984年,中央政府明确提出“推进住房商品化”,商品房走上历史舞台。
1988年1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会议”,即第一次“住房改革会议”,明确提出“实物分房改为货币分房”,住房制度改革正式纳入中央和地方改革计划。
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后,公众的创业热情高涨,住宅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仅在北京,从事房地产的企业从1991年的3700家增加到1992年底的17000家。
据统计,从1949年到1977年底,全国城镇新建住宅建筑总量为4.93亿平方米,仅2017年一年,新开工住宅建筑面积就达到28亿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也从1978年的6.7平方米增加到2017年的36.9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取消福利分房,促进房地产业进入发展快车道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长期实行福利分房的住房制度。城镇住房主要由国家投资建设,建成的住房主要由职工所在单位根据工龄、职位、学历等进行分配。对于分配的住房,只收取象征性的和几乎免费的低租金。
1998年4月,中央银行以“紧急函件”的形式向各商业银行下发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正式宣布贷款期限可达20年,贷款金额可达房价的70%。5月,中央银行发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倡导贷款买房。
同年7月,国务院正式宣布:“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逐步实行分房货币化。”同时,建议“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基础的住房供应体系”和“在不断完善中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至此,国务院正式宣布福利分房时代结束,住房商品化时代开始,商品房投资和销售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2003年,房地产行业再次迎来了“亮点时刻”。同年8月,国务院发布文件,指出“住宅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对拉动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首次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支柱产业地位的确立使房地产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自1998年以来,房地产开发投资连续17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3年,增长率超过30%,达到30.3%;2010年达到33.2%的高水平。商品房销售面积也从2000年的1.86亿平方米增加到2017年的16.94亿平方米;同期,商品房销售额从0.39万亿元增加到13.37万亿元,分别增长8倍和33倍。
房价过快上涨,加快建立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房地产市场化进程中,土地市场正在悄然转型。
2002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第11号令《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定》,停止了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并规定从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商品房等商业用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公开交易。这就是所谓的“招标、拍卖和绞刑”。随之而来的是土地租赁费的快速增长。
2009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239.7亿元,比2010年的29109.9亿元增长104%,比2017年的51780亿元增长38%。仅今年前11个月,就达到53362亿元,同比增长28.9%。
虽然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是房价的过度上涨也一直备受争议。
1998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2063元/平方米,2017年,平均销售价格上涨至7892元/平方米,上涨近三倍。
随着房价的过度上涨,监管政策不断出台。
2005年3月17日,中央银行宣布,现行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将恢复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3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有效稳定房价的通知》,提出八项措施,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4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加强房地产市场指导和监管的八项措施》,明确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房的标准,并规定从2005年6月1日起两年内对商品房转让征收营业税,禁止投机倒把。土地和期货转让;5月9日,《稳定房价意见》出台,从调节供给、调节需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三个方面稳定房价。
这也是进入本世纪以来第一次全国性的大规模房地产市场调控。
随着货币政策的全面收紧和房地产市场的全面整顿,海南、北海、广西、惠州、广东等地的房地产市场突然爆发。
自2016年9月30日北京启动楼市调控以来,新一轮以“限购”、“限价”、“限贷”、“限售”、“限购”为特征的楼市调控席卷全国。
201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2017年2月,中央政府首次提出“研究房地产的长效机制和基本制度安排”;同年10月,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结合的住房制度”;2017年5月,广州、深圳等19个城市成为首批租赁住房试点城市...
虽然各种调控措施都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但随着“租购平等权”的实施,以及2011年以来上海和重庆积累的经验,长效机制的轮廓已经逐渐清晰,这表明了中央政府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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