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改时间将至 国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尽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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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交易机构实施股份制改革是新一轮电力改革的重要举措。目前,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为代表的一些电力交易机构已经是股份制公司。然而,随着有关部门规定的最后期限的临近,一些电力交易机构还没有完成这项任务。 最近,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在深化改革的十项措施中提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份制改革应尽快完成。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各电力交易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截止日期是今年12月底。
12月27日,国家商报记者致电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相关人员表示目前不便回应。
股权改革的最后期限即将到来
今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标准化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电网、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南方电网)等省(区、市)对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进行股份制改造,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多重制衡的原则,《全国商报》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要求:“各电力交易机构的股份制改革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作为中国两个国家级电力交易机构之一,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份制改革仍在进行中。
12月2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账户发布了深化国家电网改革的十项措施,其中提到国家电网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要求,规范国有资产转让审批程序,尽快完成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股份制改革。
根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国家电网独家出资,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挂牌运营,这是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实施的重要标志。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仍100%归国家电网所有。
电力改革资深观察家詹曙光分析,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革涉及各方利益。同时,除了是否进行股份制改革外,电力交易机构各方持股比例的分配也非常重要。如果电网企业的持股比例仍然过大,新一轮电力改革的初衷就无法实现。
保持电力交易机构的相对独立性
根据《通知》,8月28日,只有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山西、湖北、重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8个省(区、市)的电力交易中心为股份公司,其他电力交易中心仍为电网企业的全资子公司,电力交易机构尚未实现相对独立、规范的运行。“电力交易机构应体现多党代表制,股东应来自不同的交易实体。”通知指出,非电网企业的资本与股份比例应不低于20%,并鼓励根据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份50%左右的情况,改善股权结构。
詹曙光认为,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作是新一轮电力改革文件的要求,但许多电力交易机构尚未达到这一要求。他说,股东来自各种交易实体,这是电力交易相对独立的一个重要标志。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作为另一个国家级电力交易机构,长期以来一直是股份制企业。根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账户,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于2016年3月1日,并于2016年5月11日正式工商注册开通。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多单位参股的公司制模式组建,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南方电网占66.7%,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占9.3%;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6%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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