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地产企业复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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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郑州市房地产企业复业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除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租赁企业外,其他房地产企业不得在2020年2月23日24: 00前复业。
该计划规定:
1.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人员管理严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政办公部门(不含销售部门),经申请并考核合格后,可在2月24日后复工。
2.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经申请并考核合格后,可在3月1日后复工。
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部暂停复业,复业时间另行通知。
规划附件涉及郑州市23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747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和103家房地产评估机构。
附件:郑州房地产企业复工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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