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郑州新闻网”,在这里您可以浏览到郑州发生的大小事,我们致力于为网民提供郑州新闻、健康,娱乐 、女性、房产、影视、图片,汽车等生活信息传播服务。

主页 > 郑州房产 >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支付时间规定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支付时间规定

来源:网络转载更新时间:2023-04-14 18:43:16阅读:

本篇文章369字,读完约1分钟

[2005年11月1日之前]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6号)实施前申请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购买价格的10%支付差价。

(经询问,得知郑州市政府第146号令于2005年11月1日发布。)

[2005年11月1日之后]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6号)的有关规定,差价按原购房款的20%支付。

[2012年9月1日之前]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89号)的有关规定,2012年9月1日前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按原购买价格的30%支付。

(经询问,得知郑州市政府第189号令于2012年9月1日发布。)

[2012年9月1日之后]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89号)的有关规定,2012年9月1日以后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价格的40%将支付差额。

标题: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支付时间规定

地址:http://www.jtylhs.cn/zzfc/853.html

免责声明:郑州新闻网是全球互联网中文新闻资讯最重要的原创内容供应商之一,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郑州新闻网的作者将予以删除。

郑州新闻网阅读排行榜

郑州新闻网介绍

郑州新闻网立足郑州,纵览世界,依托郑州资讯优势,通过互联网提供最新、最快、最鲜活新闻资讯。为促进郑州市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信息化服务,为郑州扩大开放、走向世界服务。利用网络手段综合性、多角度、全方位地介绍郑州社会经济发展的最新的新闻、信息,引导郑州新闻的舆论导向,能过多种形式的互联网发布为用户提供更有价值的多方位资讯传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