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了最新的土地收购公告,并计划收购1016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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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计划收购1016亩土地
2018年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涉及郑东新区9个村(街道),面积31.3382公顷,约470亩;
2019年第五批乡镇建设征地涉及金水区和二七区6个村(社区),占地36.4111公顷,约546亩。
两批征地总面积为1016亩。
一、征地的地点
1.龙湖中路南,龙源九街东。
2.贝隆南路1号,龙源东街9号.
3.朝阳南路和龙翔二街东。
4.凯来路(东四环-刘金路)。
5.龙泽东路南和龙元四街西。
6.龙湖中环北路(龙义第一街-龙湖入水口)。
7.龙润东路南,龙源东四街东。
8.铁塔路以东,少林路以南。
9.少林北路和中州大道西。
10.新龙南路和柳林东路。
11.余二路以北,路以东。
12.同心南街和先锋东路。
13.刺绣南路和王翘西路。
二、涉及村庄和地区的土地
1.郑东新区广金路街道办事处:陈佳村,0.6018公顷。
2.郑东新区龙湖街道办事处:龙湖街2.2292公顷,陈刚村0.9666公顷,花沟王村2.7101公顷,花户庄村1.3819公顷,南鹿庄村0.9125公顷,小果村10.9660公顷。
3.郑东新区龙源路街道办事处:唐庄村占地11.3892公顷。
4.郑东新区商都路街道办事处:木庄村,0.1809公顷。
5.金水区吉果路街道办事处:长垣村12.2508公顷,刘庄村14.8534公顷,刘林村3.3073公顷。
6.二七区后寨乡:红花寺社区,0.7251公顷。
7.二七区仁和路街道办事处:家寨社区2.0853公顷。
8.二七区马寨镇:马寨社区占地3.1892公顷。
三、赔偿标准
根据通知,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余正〔2016〕48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2014]142号)执行。
根据这两个通知,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22日,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到各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需要说明的是,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地上新增附着物不予登记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的,将依法处理。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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