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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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全国52000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行业企业的调查,2017年第一季度,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9926亿元,同比增长11.0%(不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长),增速提高2.4个百分点,实现快速增长。
在文化及相关行业的10个行业中,除广播、电视和电影服务外,9个行业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其中,实现两位数增长的四个行业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播服务业务收入1506亿元,增长29.4%,文化休闲服务业276亿元,增长16.8%,文化艺术服务业76亿元,增长15.8%,文化用品生产7733亿元,增长13.0%。
从地区看,东部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14831亿元,占全国的74.4%;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3333亿元、1531亿元和232亿元,分别占全国的16.7%、7.7%和1.2%。就增长率而言,西部地区增长14.2%,中部地区增长11.8%,均高于东部地区11.0%的增长率,而东北地区继续下降11.5%。
笔记
1.指标说明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向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年)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文化产品生产、文化产品辅助生产、文具生产和特种设备生产。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确认的总收入。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规定的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其中文化娱乐服务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3.调查方法
每季度对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进行认定,并根据国家统计网络直报平台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企业的综合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截至2017年3月底,共确定调查企业5.2万家,与去年12月底有所不同。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详见stats.gov/tjsj/tjbz/index_1。
5.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等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六个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12个省(市、自治区);中国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省。
[我要纠正错误]主编: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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