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护合约正式发布 中证协牵头纾困民企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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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记者昨日获悉,为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同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同特别版)》(以下简称《主协议(合同版)》),通过市场化衍生金融工具,提升民营企业信用,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并给予支持
据了解,信用保护合同是双方通过一对一协商达成的创新性金融衍生产品。合同期内,合同卖方应为合同买方承担与合同中的参考实体、具体债务类型及其他具有债务特征的债务相关的信用风险,并按约定定期向合同买方收取保护费;如发生信用事件或违约事件,合同卖方应根据合同条款赔偿合同买方。民营企业可以作为信用保护合同的参照主体,其发行的债券也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债务。愿意投资债券市场但又希望规避违约风险的投资者可以选择与资本雄厚、风险控制管理专业的合约创设机构进行谈判,使信用保护合约的产品设计能够满足自身的风险偏好需求。
本次发布的主协议(合同版本)是在原sac主协议框架下,根据信用保护合同的交易特点,专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件,用于规范信用保护合同交易参与者的行为。主协议共有14条,从协议构成、单项协议及效力等级、净支付、违约事件及其处理、终止事件及其处理、净终止计算、利息、赔偿及费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安排。同时,在破产、终止事件处理、信用事件争议处理、支付货币等方面也形成了创新设计。,进一步明确了信用保护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标题:信用保护合约正式发布 中证协牵头纾困民企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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