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深入推进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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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3月1日,
据中国保监会网站报道,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近日指出,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确保不发生重大投诉和群体性事件,在解决理赔和误导销售方面取得突破,推进保险服务标准化,加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
中国保监会近日召开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视频会议,总结2016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部署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任务。
梁涛在会上指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面广,关系到保险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关系到监管部门对人民监督理念的落实和法定职责的履行。以科学务实的方法促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一,总的原则是在争取稳定的同时坚持进步。要稳步推进,确保不发生重大投诉和群体性事件。要勇于担当,以理赔难、误导销售为切入点,努力在内部管理、市场约束和长效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突出强化保险公司主体责任的主线。企业要重视和加强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领导,抓紧落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制度,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三是把握标本兼治的目标方向。在治标措施方面,要努力做到严肃查处,处理投诉,化解矛盾;在解决根本原因时,我们应该在改进产品、规范销售、提出合理要求和引导预期方面采取切实行动。
第四,发挥创新驱动的主导作用。公司应坚持保险业的价值取向,不断完善和创新保险服务,满足消费者不断升级的保险需求。
第五,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打好基础。要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推进保险服务规范化,加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
梁涛要求,要努力改善和提升保险服务,进一步推进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亮剑行动,做好消费者投诉工作,重视消费者教育和风险预警,高质量完成2017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任务。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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